按照《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整省推进试点方案》、《黑龙江省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讷河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检查验收方案》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重点,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经过市、县、乡、村验收合格,拟补助的15家服务组织名单、拟补助面积、金额进行公示:
1、讷河市长玉大豆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龙河镇康庄村,予以认定面积为1663.12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8.3万元。
2、讷河市张林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学田镇国兴村,予以认定面积为3134.13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15.7万元。
3、讷河市丰臣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学田镇江东村、明星村,予以认定面积为813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4.1万元。
4、讷河市盛之运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学田镇清和村,予以认定面积为563.71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2.8万元。
5、讷河市田缘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学田镇向阳村、明星村、江东村,予以认定面积为629.91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3.1万元。
6、讷河市强国家庭农场,服务地点学田镇学田村,予以认定面积为1245.95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6.2万元。
7、******有限公司,服务地点同心乡联盟村、革新村,予以认定面积为10459.92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52.3万元。
8、讷河市九井优质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九井镇安仁村,予以认定面积为1101.71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5.5万元。
9、讷河市伟平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九井镇光芒村、谦益村、青山村、三合村、双兴村、祥云村,予以认定面积为8771.04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43.9万元。
10、讷河市姜德家庭农场,服务地点九井镇育民村,予以认定面积为1994.44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10万元。
11、讷河市博旺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讷南镇光辉村、向荣村、新化村,予以认定面积为10473.89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52.4万元。
12、讷河市丰盛村成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老莱镇丰盛村,予以认定面积为13261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66.3万元。
13、讷河市莱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老莱镇继光村,予以认定面积为2650.65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13.3万元。
14、讷河市丰久家庭农场,服务地点同义镇同义村,予以认定面积为1584.5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7.9万元
15、讷河市华升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地点和盛乡新祥村、复兴村,予以认定面积为411.1亩,每亩补助50元,拟补助金额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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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