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吉市城区公共区域花卉景观布置及灌木补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FLZB-2024-223-SG
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区公共区域花卉景观布置及灌木补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市城区公共区域花卉景观布置及灌木补植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昌吉市城区花卉景观布置约50万株,种类包含矮牵牛、万寿菊、鸡冠花、孔雀草、一串红等;种植灌木约8.3万株,种类包含紫穗槐、水蜡等;布设灌溉管道约180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8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承诺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制作文件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响应文件开启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二十群:******、二十一群:******,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中心
地 址:昌吉市乌伊东路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王女士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