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示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丰源店乡三间房村
企业负责人及电话:苏国军******339
环保负责人及电话:苏国军******339
环保专员联系人及电话:刘青鑫******242
企业值班电话:******
污染防治措施:1.风电场产生的废旧齿轮油、废油桶、废旧滤芯、废旧电池,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转运、贮存、处置。
2.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最大程度的消除或减少各类环境污染事故。
3.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居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时,风电场应停止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和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序号 | 废物名称及代码 | 产生环节 | 本年产生量(吨) | 本年处置量(吨) | 目前库存量(吨) | 处置去向 | 负责人/电话 |
1 | 900-217-08(废旧齿轮油) | 风电机组产生 | 0 | 0 | 0 | 暂未处置 | 刘青鑫******242 |
2 | 900-052-31(铅酸蓄电池) | 变电站及风电机组产生 | 0 | 0 | 0 | 暂未处置 | |
3 | 900-249-08(废旧油桶) | 风电机组产生 | 0 | 0 | 0 | 暂未处置 | |
4 | 900-249-08(废旧滤芯) | 风电机组更换产生 | 0 | 0 | 0 | 暂未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