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
二、项目名称:******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办事处梅溪路 518 ******中学(城西校区内)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评审报价: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入学教育、日常军体课教学、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准军事化管理;住校学生宿舍管理、卫生、生活习惯及所有在校学生校园内安全。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海鸣(组长)、陈超、张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定额8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事务所或******学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望徽路5号3楼,联系电话:******,地址:绩溪县西环线与鄣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 址:绩溪县西环线与鄣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事务所
地 址:绩溪县望徽路5号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定稿).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