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生殖中心实验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基本概况
******医院生殖中心实验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dxsh-******
3、项目预算:197400元/三年
4、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1.6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
1.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在重大违法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号)招标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任何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公司指定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磋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医院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电话:0731-******
联系人:马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号
电话:0731-******
联系人:陈丽娟、沈琼湘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
******银行转账,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账户拨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有限公司
******银行湘潭市书院路支行
银行帐号:******5625
******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磋商保证金情况,各供应商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一、磋商项目基本概况
******医院生殖中心实验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dxsh-******
3、项目预算:197400元/三年
4、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1.6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
1.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在重大违法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号)招标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任何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公司指定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磋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医院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电话:0731-******
联系人:马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号
电话:0731-******
联系人:陈丽娟、沈琼湘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
******银行转账,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账户拨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有限公司
******银行湘潭市书院路支行
银行帐号:******5625
******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磋商保证金情况,各供应商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