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支局社会化外包(第三批)公开比选项目,(采购代理编号:DF-QQHR-SQEN******A),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讷河市分公司共两个承包支局和一个网格已经到承包期,人力在全市范围内对讷河市分公司二克浅支局、兴旺支局及城西网格进行离岗创业承包公示,但无人报名,故对以上两个支局和一个网格进行社会化招标承包。
1.2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支局名称 | 2024年1-12月收入预算(万元) | 基本承包费(单月)/元 | 基本承包费(12个月合计)/元 | 业务激励(预计)/元 | 承包费(12个月合计)/元 |
标段一:二克浅支局 | 157.22 | 11458 | 137496 | 65000 | 202496 |
标段二:兴旺支局 | 242.94 | 16756 | 201072 | 65000 | 266072 |
标段三:城西网格 | 569.78 | 32650 | 391800 | 85000 | 476800 |
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1.3 预算额度:945368.00元(不含税)。
1.4 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1.5 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应答方报价不得低于各标段收入预算(万元),如应答方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4、承包支局业务的公司在与联通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期间,同时经营或承接其他企业的同类、类似的业务,联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2.5.5、承包支局连续6个月未达到收入进度或累计3个月同比为负,联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2.5.6、承包支局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四个月)未完成重点业务发展指标,联通公司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将该支局重新承包。
2.5.7、承包支局业务的公司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联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1)不与承包成员签订劳动合同。(2)不为承包成员缴纳相关保险。(3)对承包成员不经过岗位培训即上岗工作。(4)不为承包成员发放薪酬或薪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发现问题超过一个月未整改。(5)承包支局发生私自改建、搭建、出租、挪用联通公司提供的自有房屋,联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6)如承包支局在维护、服务、经营等方面弄虚作假,造成联通公司损失的(或给联通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承包业务的公司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合同约定解除承包合同。(7)未按联通公司规定结算营业款项,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保证金。(8)未按照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控要求的,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违规处罚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联通〔2019〕362 号)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联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9)月成本支出在3万元及以下的,缴纳保证金1万元,超过的则缴纳保证金2万元,对于不缴纳保证金的承包公司,联通公司有权不进行承包。(10)承包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的,联通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2.5.8、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应答人需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应答;请应答人及时购买最新版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登录系统后,使用沃支付账号进行网******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联系电话:010-******-3-8-2,邮件地址:******)进行操作。
应答人须持有联通新版“iPass”(2017年1月1日后办理),若无或为老版本、过期等,请及时与中网联系进行办理、升级或者续费等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应答,具体办理流程,若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咨询购买:400-056-0010;
应答人针对应答人注册、获取文件、IPASS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3-8-2。
比选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应答人须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采购文件申请和发票信息,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通过沃支付进行结算,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超过购标截至时间平台自动关闭购标通道,将无法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文件附件。
4.4 文件费用交纳账户如下:
比选文件费用须使用沃支付账号网上支付。(注:沃支付账户注册可以按企业账户注册或者按个人账户注册,如为企业账户注册,审批时效约2个工作日;如为个人账户注册,注册成功即时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商户编号:************;
具体操作流程可在系统管理的共享文档中下载《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人在线支付流程操作指引》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平台”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
因应答人原因造成应答文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未正常上传的,视为撤销其应答文件;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出现电子应答文件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启报价前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经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确认并提供该应答人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同时,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5.2 本项目将于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启报价,应答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启结果。应答人签名确认账号须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如已经使用非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账号报名参与本项目,应答人应通过平台修改负责人功能将信息变更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该操作需在确认报价前,如已签名确认报价,则参与项目账号无法修改)。如应答人使用其他账号(非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签名确认(如不签字确认也会显示为其他账号未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应答人自行负责。如对开启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启结果。
5.3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3.1如经确认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启或解密,应答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
5.3.2应答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的应答文件在开启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应答人未按时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须按5.1要求提供),或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无法打开的,将被视为放弃应答。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测试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联系人:孙经理、周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南苑开发区南萃街57号
联系人:张经理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采购人:******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