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L2025-023
******医院中央空调水处理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五层C区 | 338000.00元 | 33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医院中央空调水处理工程):
服务类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标(成交)金额 |
1-1 | ******医院中央空调水处理工程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 合同签订后进行为期3年的服务。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 338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余尔栋 |
评审专家: | 叶锦伟、吴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医院2024-2026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475。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3549元。
3、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中“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协助组织单位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协助组织单位不承担责任。”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符合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联系方式:余工0591-******
2.采购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彭婷、陈火源、陈东英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婷、陈火源、陈东英
电话:0591-******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一审:余尔栋
二审:李悦晖
三审:杨羽姗